
2025年7月19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7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该议案此前已在7月1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调整缘由:因差异化分红触发调整机制
2025年6月3日,九丰能源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868元(含税)。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81371元/股。
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决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详情:回购价与行权价双双下调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依据公式P=P0−V(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且调整后P仍须大于1)。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为12.78元/股(不含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不含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发生派息等事项,需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生派息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且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20.68元/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9.87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激励计划(草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且本次调整事项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影响:对财务与经营无实质影响
九丰能源表示,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核查后也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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